交巡警城市快速道路支隊勤務三大隊民警巡邏在內環快速路西永立交至大學城隧道時,發現一輛未懸掛臨時牌照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車占用應急車道行駛,民警隨即將該車攔下檢查。民警發現該車臨時牌照已過期且駕駛員王某能夠出示車輛行駛證,駕駛員王某稱其號牌于昨天遺失還未來得及補辦,就使用了之前該車失效的臨時號牌。
隨后民警仔細檢查該車前后號牌架時,發現號牌架上均有魔術貼。民警發覺此異常,立即要求王某打開尾箱接受檢查,在車尾箱的一個墊子下面發現了該車的號牌,且兩塊號牌的背面均有魔術貼。駕駛員王某在事實面前不得不承認了為了趕時間取下號牌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
交巡警對王某非緊急情況時在城市快速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給予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九十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給予王某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王某原持有A2駕駛證也將面臨降級處理。
交巡警提醒,應急車道主要作用是專門供工程救險、消防救援、醫療救護或民警執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的車輛使用,任何社會車輛禁止駛入或者以各種理由在車道內停留。